承租人破产程序中融资租赁出租人的权利行使
2018.05.28
融资租赁作为大型生产和建设领域有效的新型融资工具,已被广泛地运用于各个领域。随着供给侧改革的深入,科学技术的不断更新迭代,过剩产能的淘汰和行业的重新整合布局,使得不少融资租赁合同的承租人出现不能清偿全部到期债务而进入破产程序的案例发生。对于融资租赁合同的出租人,如何在承租人的破产程序中最大限度地维护其合法权益,成为了许多融资租赁公司不得不面对的问题。鉴于融资租赁合同交易安排的复杂性,出租人在承租人破产程序中的权利行使有别于一般债权人和享有优先权的债权人。本文仅抛砖引玉,以期获得大家的关注与讨论。